2011年全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建設工程法規與相關知識(2)
時間:2013-09-08 19:02來源:廣東人事人才網 點擊:次
A、甲可向法院申請恢復原判決的執行 B、甲應向乙住所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C、由法院執行和解協議 D、由法院依職權恢復原判決的執行 【答案】A 【解析】 P323正中間(三)執行和解,考過4、5次了。 20.某項工程2007年
A、甲可向法院申請恢復原判決的執行
B、甲應向乙住所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C、由法院執行和解協議
D、由法院依職權恢復原判決的執行
【答案】A
【解析】P323正中間“(三)執行和解”,考過4、5次了。
20.某項工程2007年開工,2008年年底竣工驗收合格,該工程項目經理王某2009年跳槽到其它公司。2011年王某被發現由于其故意在該工程施工期間違反國家有關質量管理規定,造成了一般質量事故,關于王某的法律責任的說法,正確的是()
A、應追究王某的刑事責任 B、可追究王某的民事責任
C、不應追究王某的行政責任 D、應追究王某的勞動責任
【答案】無正確答案
【解析】本題不嚴密,考核P276“四、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及 P81“七、注冊執業人員因過錯造成質量事故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72條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注冊建筑師、注冊結構工程師、監理工程師等注冊執業人員因過錯造成質量事故的,責令停止執業1年;造成重大質量事故的,吊銷執業資格證書,5年以內不予注冊;情節特別惡劣的,終身不予注冊。”本條款規定了注冊執業人員違法執業的行政責任。本案中,王某的違法行為導致質量事故發生,應作出責令停止執業1年的行政處罰,C錯。
《刑法》137條規定:“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注意,本案中王某的違法執業行為,并未構成犯罪,因此,不承擔刑事責任。A錯。
D錯,法律責任中不存在勞動責任的說法。P141正中間“(二)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應注意到:勞動合同的解除權是形成權,并非債權請求權,不能等同于一種民事懲戒措施。何況本案中,勞動者已經離職,不存在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問題。
本題,命題人明顯是將B設置為正確選項。命題的依據是《侵權責任法》第6條或教材P45“一、民事責任的種類”第3行,“侵權責任是指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人身、財產而依法應當承擔的責任”。但本案不符合民事侵權的構成要件,王某不是適格的責任承擔主體,我認為建設單位可以就工程質量問題向施工單位主張,而不同意那種建設單位可以直接要求項目經理王某賠償損失的觀點。
也許命題人的理解是建設單位就質量問題向施工單位主張后,施工單位可以依法向有過錯的勞動者追償。我也不同意,因為與大多數人理解相反,我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從未規定過勞動者在工作中有過錯造成單位損失,單位可以要求賠償或追償的制度!這不是法律漏洞,法律不作該規定自有道理。
21、關于施工現場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的說法,正確的是( )。
A、國家對環境噪聲污染嚴重的落后設備實行淘汰制度
B、土石方施工階段,噪聲限值是晝間70分貝,夜間55分貝
C、打樁施工階段,噪聲限值是晝間80分貝,夜間禁止施工
D、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任何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
【答案】A
【解析】P184,BC考核(一)第2段,A考核(二)第2段,D考核(三)第1段。
22、下列情形中,屬于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義務是( )。
A、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
B、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C、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停止作業
D、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答案】B
【解析】P223,從業人員的義務有且僅有三項:遵章義務、培訓義務、事故隱患報告義務。
23、對于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 ),招標人可以確定排名第二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A、提供虛假資質證明 B、向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
C、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 D、與招標代理機構串通
【答案】C
【解析】P95“(一)中標人的確定范圍”第2段第3行。
24、某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合同工期為18個月,合同價款為2000萬元。建議單位在申
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到位的建設資金原則上不得少于( )萬元。
A、100 B、200
C、1000 D、600
【答案】D
【解析】P52倒數第一段。
25、關于建設工程分包的說法,正確的是( )
A、勞務作業的分包可以不經建設單位認可
B、承包單位可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進行分包
C、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可以分包
D、建設單位有權直接指定分包工程的承包人
【答案】A
【解析】P103倒數第6行。
26、某市政工程由于政府部門規劃調整,導致該工程停工達1年之久,施工企業擬讓該工程的項目經理甲提擔任其他市政工程的項目經理,根據有關規定,關于甲任職的說法,正確的是( )。
A、甲不能同時擔任該兩個項目的項目經理
B、經建設單位同意,甲可以同時擔任該兩個項目的項目經理
C、經施工單位同意,甲可以同時擔任該兩個項目的項目經理
D、經建設主管部門同意,甲可以同時提任該兩個項目的項目經理
【答案】B
【解析】P75正中間“(二)執業崗位范圍”第1段。
27、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的條件不包括( )
A、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B、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C、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已簽署工程結算文件
D、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已分別簽署質量合格文件
【答案】C
【解析】P287倒數第一行起,命題熱點。
28、《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的直接上位法立法依據是( )
A、安全生產法 B、憲法
C、建筑法 D、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答案】A
【解析】超綱,《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一條規定:“為了嚴格規范安全生產條件,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條例。”這題如果改為“建設部《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的直接上位法依據”,那就漂亮了,而且教材上P212倒數第2段有。
29、某工程部位隱蔽前曾得到監理工程師的認可,但重新檢驗后發現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則關于全部剝露、返工的費用和工期處理的說法,正確的是( )。
A、費用和工期損失全部由承包商承擔
B、費用和工期損失全部由業主承擔
C、費用由承包商承擔,工期給予順延
D、費用由業主承擔,工期不順延
【答案】A
【解析】P120倒數第1行,本題與06年二級32題幾乎完全一樣。
30、施工企業根據材料供應商寄送的價目表發出了一個建筑材料采購清單,后因故又發出加急通知取消了該采購清單。如果施工企業后發出的取消通知先于采購清單到達材料供應商處,則該取消通知從法律上稱為( )
A、要約撤回 B、要約撤消
C、承諾撤回 D、承諾撤消
【答案】A
【解析】P117第一行。價目表為要約邀請,而材料采購單為要約。取消的通知先于要約達到或與要約同時到達,為要約撤回。從今年教材和命題情況看,建造師考試對要約、承諾法律行為的要求已經大幅降低。
31.甲乙雙方簽訂總價為100萬的合同,并設定定金條款,則定金的最高限額應為( )萬元.
A、10 B、30 C、50 D、20
【答案】D
【解析】P38正中間“四、定金”的第2段最后一句。命題熱點。
32.某建設工程項目中標人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并備案的同時,雙方針對結算條款簽訂了與備案合同完全不同的補充協議。后雙方因計價問題發生糾紛,遂訴至法院。法院此時應該( )作為結算工程款的依據。
A、雙方達成的補充協議 B、雙方簽訂的備案合同
C、類似項目的結算價格 D、市場的平均價格
【答案】B
【解析】P87“(九)簽訂合同”第2段第4行。第一年考核陰陽合同,這是最簡單的考法。今后會逐步深入。
33、某場館工程的質量保修書的保修期限中,符合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是( )
A、主體結構工程為10年 B、供熱與供冷系統為3年
C、屋面防水工程為3年 D、有防滲漏要求的房間和內外墻為2年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法定最低保修期,P297倒數第一段。供熱與供冷系統約定為3年,必定包含兩個完整的采暖期、供冷期,這個點精講時分析過。
34、建設單位應自建設項目投入試生產之日起( )個月內,向有關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A、3 B、1 C、2 D、5
【答案】A
【解析】P290“三、建設工程環保竣工驗收”第2段。
35、施工合同中約定按每月確定的工程量支付工程款,發包方沒有按期付款,承包方欲請求法院保護其民事權利,該訴訟時效期間應從( )之日算起
A、第一次付款期限屆滿 B、最后一次付款期限屆滿
C、每次付款期限屆滿 D、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請
【答案】B
【解析】P315倒數第3段。
36、甲企業向乙銀行借款100萬元,由丙企業做保證人。合同簽訂3個月后,甲與乙協商,將貸款金額增加到150萬元,甲和乙通知了丙,丙未予答復。后甲到期不能償還債務。關于該案中的保證責任承擔的說法,正確的是( )
A、丙應承擔150萬元的保證責任,因為丙對甲和乙的通知未予答復,視為默認
B、丙不再承擔擔保責任,因為甲與乙變更合同條款未得到丙的同意
C、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因甲、乙變更了合同的金額條款而致合同無效
D、丙對100萬應承擔保證責任,增加的50萬元不承擔保證責任
【答案】D
【解析】本題超綱,易引起巨大爭議。因為根據《擔保法》24條:“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教材P36第4行)。”本題貌似應選B或C。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0〕44號)30條:“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數量、價款、幣種、利率等內容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同意的,如果減輕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后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本題應選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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