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11)
時間:2015-10-14 14:40來源:廣東人事考試網 點擊:次
十一、關于違紀違規考生處理 1. 哪些行為記入 公務員錄用考試 誠信檔案? 考生有違紀違規和其他不誠信行為的,記入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庫,作為公務員錄用考察的一項重要參考。 2. 對違紀違規行為,有哪幾種處理
十一、關于違紀違規考生處理
1. 哪些行為記入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
考生有違紀違規和其他不誠信行為的,記入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庫,作為公務員錄用考察的一項重要參考。
2. 對違紀違規行為,有哪幾種處理方式?
在本次招考中,考生有 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不予(取消)錄用等相應處理。其中,違紀違規情節嚴 重和特別嚴重的,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認定和處理。被認定為嚴重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的考生,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選。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將 視情況向考生所在單位(學校)進行通報。
3. 《刑法》對于考試作弊有哪些新規定?
修改后的《刑法》在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此規定將于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考生和其他人員違反《刑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 對雷同答卷如何處理?
考試結束后,將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機構對答卷進行雷同鑒定。經鑒定為雷同答卷的考生,給予其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考生的答卷為雷同答卷,并有其他證據證明其存在作弊行為的,按照“抄襲、協助抄襲”行為或者“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行為進行認定處理。
十二、關于考試輔導教材
1. 是否有指定的公務員考試教材和培訓班?
中 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從未指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編寫過有關公務員考試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有關公務員考試的培訓班。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授 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公務員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 報考人員如何備考?
公務員考試主要測查從事機關工作所應具備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質,這些能力和素質主要靠平時學習、工作和生活的長期積累,很難在短期內取得很大提高。考試前,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并結合職位需求和自身條件,有針對性地準備考試。
十三、關于《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的適用范圍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僅適用于此次2016年度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考。
報名政策咨詢電話:010-12370
咨詢時間:2015年10月15日至26日,每日8:00-20:00
文章標簽:
公務員報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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