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8)
時間:2015-10-14 14:40來源:廣東人事考試網 點擊:次
八、關于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 1. 如何確定參加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人員名單? 筆試成績公布后,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根據《招考簡章》確定的計劃錄用人數與面試人選比例,從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成績
八、關于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
1. 如何確定參加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人員名單?
筆試成績公布后,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根據《招考簡章》確定的計劃錄用人數與面試人選比例,從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的人員名單。
2. 是否所有職位都要在面試階段進行專業科目考試?
不是。只有《招考簡章》事先公布的需要在面試階段進行專業科目考試的職位,才進行專業科目考試。
3. 如何查詢是否進入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
各職位參加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的人員名單將在考錄專題網站上統一公布。考生可登錄該網站查詢是否進入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
4. 什么時間進行專業科目考試?
專業科目考試的時間、地點、考試大綱及要求等內容由招錄機關確定。考生可在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公布后,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或招錄機關網站查詢。
5. 專業科目考試如何組織實施?
專業科目考試由招錄機關負責組織實施。考生可登錄招錄機關網站查詢專業科目考試安排情況。
6. 什么時間進行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由招錄機關確定,一般在2016年3月底前進行。考生可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或招錄機關網站查詢招錄機關面試公告,也可直接向招錄機關電話咨詢。
7. 關于7個非通用語專業的考試安排情況?
報考中央對外聯絡部、外交部、教育部、商務部、國家外國專家局、全國友協、中國貿促會等部門日語、法語、俄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德語、朝鮮語(韓語)等7個非通用語職位的人員,先參加2015年11月28日下午進行的外語水平測試,然后參加11月29日進行的公共科目筆試,其外語水平測試成績與公共科目考試成績一同公布,并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筆試綜合成績。考試地點均在北京。請報考7個非通用語職位的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時,務必將公共科目筆試考點選擇為北京。
8. 關于中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特殊專業職位的考試安排情況?
報考特殊專業職位(銀監財經類)、特殊專業職位(銀監綜合類)、特殊專業職位(銀監法律類)、特殊專業職位(銀監財會類)、特殊專業職位(銀監計算機類)的人員,先參加2015年11月28日下午進行的專業科目考試,然后參加11月29日進行的公共科目筆試,其專業科目考試成績與公共科目考試成績一同公布,并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筆試綜合成績。考試地點設在全國各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和直轄市,不在其他城市設置考點。請以上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時,選擇合適的公共科目筆試考點。
9. 關于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特殊專業職位的考試安排情況?
特殊專業職位(證監財金類)、特殊專業職位(證監會計類)、特殊專業職位(證監法律類)、特殊專業職位(證監計算機類)的人員,先參加2015年11月28日下午進行的專業科目考試,然后參加11月29日進行的公共科目筆試,其專業科目考試成績與公共科目考試成績一同公布,并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筆試綜合成績。考試地點設在全國各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和直轄市,不在其他城市設置考點。請以上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時,選擇合適的公共科目筆試考點。
文章標簽:
公務員報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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