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梅州市直屬重點公辦高中進校園現場招聘公告(4)
時間:2016-04-19 11:17來源:廣東人事考試網 點擊:次
根 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及《關于做好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梅市明電〔2012〕 251號)文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梅州市教育局
根 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及《關于做好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梅市明電〔2012〕 251號)文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梅州市教育局會同有關部門于2016年4月組織梅州市直屬重點公辦高中進校園現場招聘,現就有 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
詳見附件1 《2016年廣東省梅州市直屬重點公辦高中進校園現場招聘崗位表(西安站)》。
二、應聘對象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對象
“招 聘對象”為“應屆畢業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美術、音樂可以放寬至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應屆畢業生”指在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含 2014、2015年辦理暫緩就業手續且未就業的畢業生),且須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 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
(二)資格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或者技能條件、身體條件,以及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三)其他要求
1、 應聘者不得應聘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親屬擔任負責人員的事業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 以及與該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 的,應當實行回避。
2、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應聘。曾被機關、事業單位開除的人員不得應聘。
文章標簽:
梅州市校園現場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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