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電力工程專業職稱評審材料要求(2020年度)
申報人必須認真對照資格條件的要求,按要求如實在網上填寫評審材料,通過評委會辦公室審核后,自行打印申報所需的表格,連同其他證明材料一次性提交。一、遞交紙質評審材料如下:
1.送評材料目錄單1份(申報評審表一),貼于檔案盒封面。
2.《廣東省職稱評審表》(以下簡稱“評審表”)1份(申報評審表二)。
評審表必須為省職稱申報系統審核通過后通過網絡打印,與系統內容完全一致,否則不予受理;同時或不同時申報2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的,應提交申報另一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審表》復印件1份。
3.《( )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原件1份,復印件15份(申報評審表三),用A3紙豎排打印,填寫內容超出頁面范圍可雙面打印,版面不能超過1頁。
4.提交學歷(學位)證書、非學歷教育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任證書(證明)、繼續教育證書(證明)及其他證書(證明)材料復印件各1份,貼在《證書、證明材料》相應粘貼頁(申報評審表四)。
申報人提交申報材料時,一并提交與個人工作經歷相同的連續半年以上的社保憑證或人事主管部門(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在職證明等相關在職在崗材料,并貼在表四“其他證明證書”頁。繳交社保單位和申報單位不一致或不連續的,或無其它在職在崗證明的,各評委會辦公室不受理。
5.提交經單位核實確認的業績成果(如獲獎證書、成果鑒定證書、科研成果、專利材料等)的證書(證明)及佐證材料復印件各1份。對科研立項課題(項目),應提交課題立項申請表、結題報告或階段性進展情況報告書(含主管部門組織的3位以上同行專家的審查鑒定意見),用《業績、成果材料(獲獎材料)》相應封面頁裝訂成冊(申報評審表五)。
6.提交規定數量內的論文或著作原件、復印件各1份(稿件錄用通知書無效),其中復印件應復印本人相關刊物的封面、扉頁(需有出版時間、刊號)、目錄及本人論文正文頁(內容應齊全),用“業績、成果材料”相應封面頁(申報評審表五)裝訂成冊。
7.提交大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張,并貼在《貼資格證相片、身份證復印件頁》上,身份證需復印正反面(申報評審表六)。
8.《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前公示情況表》1份(申報評審表七)。
9.提交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以來(超過6年的,只提供最近6年),各年度《年度考核登記表》1份(申報評審表八,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從人事檔案中復印),并將各年度考核結果準確填入“評審表”相應欄目(無年度考核應在“評審表”相應欄目注明“未考核”)。
10.提交個人《專業技術工作報告》(申報正高級不少于3000字,申報高級3000字以內,申報中級2000字以內,申報初級1000字以內)一式1份。主要對取得現資格以來專業技術工作情況進行總結。一般應包括:基本情況(姓名、學歷、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名稱及時間)、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及取得業績成果情況、專業特長及經驗體會、今后努力方向等。
11.提交上述材料復印件均須經本單位人事部門審核驗證后,加蓋單位(或人事部門)公章,并由經辦人簽名并注明核對時間(核對時間必須在2020年內)。
12.申報評審材料必須工整、規范、清晰;符合“資格條件”規定的質量、數量和規格要求;采用標準、厚實的牛皮紙檔案盒(規格為31×22×3-10CM)封裝并加蓋密封章。檔案盒表面貼《送評材料目錄單》并加蓋單位公章。
13.提交上述《業績成果材料》、論文及著作材料、《證書證明材料》、年度考核材料各自分冊裝訂,并在封面裝訂(粘貼)材料目錄。所有申報材料均按申報評審表一至申報評審表九的順序排列。材料較多,可分冊裝訂。
14.凡不按規范要求填寫、裝訂、封裝和不按規定時間、程序申報呈送的,不予受理。
二、論文鑒定材料
電力工程高級工程師(含正高級)評審繼續對所提交論文鑒定。符合條件審核通過,已提交至評委會辦公室的申報者,需提交論文所發表刊物的封面、目錄頁、正文掃描件及正文word文檔,以《姓名-單位》的方式建立文檔發送到電子郵箱:gdszcps@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