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紀處罰
如發現考生有申報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它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將通知其所在單位,并按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
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與清華大學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復旦大學管理學院、上海交通大學安泰經濟與管理學院及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合作,共同 建立MBA考生誠信問題通報機制。在MBA招生過程中,合作院校中的任何一所如果發現考生存在有失誠信行為,將在認真查證并確認后,把具體情況通報給其他 合作院校。通報的內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有失誠信的具體情節、本校查證的方法和最終處理結果。
學位授予
學生在規定年限之內,完成規定課程學習,成績合格,修滿學分,完成碩士畢業論文并通過答辯,經校學位委員會審核批準后,授予國家頒發的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聲明
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MBA招生工作由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MBA項目中心獨立完成,在招生過程的所有環節,從未與任何機構合作,也從 未委托任何機構舉辦相關培訓。特此提醒申請人,對于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商業活動中提供的涉及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MBA招生的任何宣傳信息,請不要輕 信,以免上當受騙。
招生咨詢
咨詢電話: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MBA項目北京辦公室:010-62747288、010-62747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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