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專業考試
1.考試科目及安排:
報考專業 | 考試科目 | 考試時間 | 試卷規格 | 考試用具 | 備注 |
設計學類 | 色彩(命題創作) | 3小時 | 八開 | 水粉或水彩 | 專業考試期間食宿和交通費用自理,考試用具 (顏料、畫筆、畫板等)考生自備,考試紙張由我院統一提供。 |
素描(命題創作) | 3小時 | 黑色鉛筆或炭筆 | |||
速寫(命題創作) | 1小時 | ||||
美術學類 | 色彩(人物寫生) | 3小時 | 四開 | 水粉或水彩 | |
素描(人物寫生) | 3小時 | 黑色鉛筆或炭筆 | |||
速寫(命題創作) | 1小時 | ||||
藝術史論 | 文化測試(語數英) | 3小時 | 鋼筆或簽字筆 | ||
作品評析 | 2小時 |
2.考試要旨:
素描:旨在測試考生對造型的審美感受、觀察方法、理解能力和藝術表現能力。
色彩:旨在測試考生對色彩基本知識的掌握程度、色彩感覺的敏銳程度、色彩關系的把握和藝術表現能力。
速寫:旨在測試考生對所表現對象的觀察、概括和表達能力。
文化測試:旨在測試考生中學階段所學語文、數學、英語知識的掌握。
作品評析:旨在考察學生的寫作能力以及對藝術作品的分析和鑒賞能力。
3.考生憑《準考證》及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對在校考中被認定違規的考生,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 法》(教育部第33號令)和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報考生所在省考試院,考試院將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4.為保證考試公平、防止考生替考等違紀行為,專業考試時學院將采取以下措施:
①使用專業防偽紙制作《準考證》;
②在試卷指定地點填寫姓名及準考證號,粘貼試卷條形碼;
③考試過程中使用身份證識別器檢查考生身份證;
④考試過程中給考生攝像。
5.專業考試結束后,各考區所有試卷全部運回,為保證評閱的公平公正,評判前所有試卷密封、考區打亂,分專業、科目進行多輪評判。考生成績與考區、考區人數及入圍比例均無關。學校及學院紀檢部門將全程監督評卷工作。
6.對于報考設計學類及美術學類的考生,專業單科成績前3名,給予5分加分(可累計),并計入專業課總成績。
7.2016年4月10日左右,考生可登錄 清華大學 本科招生網(http://join-tsinghua.edu.cn),查詢個人專業成績。專業考試合格考生,可網上自行打印《專業課考試合格證》。
8.對于成績有疑問的考生,成績公布后兩周內可提出成績復議申請,填寫《成績復議申請表》,學院將按照相關程序進行成績復查。
五、填報志愿及文化課考試
1.報考我院的考生均需獲得我院《專業課考試合格證》且省級美術專業統考合格(省統考未涉及的專業除外)方可填報我校志愿,填報專業須與《專業 課考試合格證》中注明的招生專業一致(兼報其他專業無效),報考類別為藝術類,填報時請選擇 清華大學 藝術類招生專業所在的批次(提前批或藝術類本科一批)。
2.報考我院的考生均須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文化課高考)。報考藝術史論專業的考生,文化課統考科目及滿分值須與所在省文史類考生一致, 其中江蘇省考生要求兩門選測科目一科為歷史,另一科可在政治、地理、化學、生物中任選一科,兩科選測科目等級均要求達到A,其他必測科目有關要求與文科類 考生相同。報考設計學類及美術學類專業的考生,文化考試科目不做特別要求,按照所在省教育考試院要求執行。
3.福建省考生填報志愿必須選擇我校為藝術類第一志愿A校,否則不予錄取。
4.我校在調閱考生檔案時,承認各省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加分不得超過20分。
5.文化課考試外語語種不限。
六、政治思想品德考察與體檢
按考生戶口所在省高校招生管理部門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