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東莞市國內學歷認證指南
一、辦理認證申請:
個人辦理須填寫《學歷認證申請表(個人)》,交驗申請人畢業證書、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單位辦理須填寫《學歷認證申請表(機 構)》,出具單位委托函及經辦人身份證件,提供需認證的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和證書所有人身份證復印件,以及送驗學歷證書的清單(含序號、姓名、性別、畢 業學校、專業、層次、畢業時間);個人委托他人代理的,還須交驗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如需要本中心郵寄認證結論的,須一并填寫快遞單。(請提供黑白復印 件,復印件要求:按 1:1比例復印,字跡清晰,A4紙)
二、學歷認證時限:
1.一般情況下,認證工作在正式受理后15個工作日(不含節假日、雙休日)完成。
2.如超出15個工作日未能完成認證,將按申請人選擇延期或撤消申請處理。申請人需在《廣東省學歷認證中心學歷申請表》中選擇逾期處理方式,如未選擇將視為選擇延期處理。
3.如遇特殊情況,無法對申請材料進行認證,認證中心將通知申請人,并退還所繳費用。
4.如因申請人提供材料(信息)不完整、不準確或不真實,導致認證工作不能按時完成,不能退還申請費用。
5.受相關學校寒、暑假影響,假期期間部分學歷認證申請復核工作無法正常進行,認證工作亦難以在正常工作日之內完成。建議申請人提前申請認證,以避免假期造成的影響。
三、交納證書認證費:
繳費標準:廣東省境內學校研究生證書(含博士、碩士)100元/本,本科、專科、中專證書各70元/本;廣東省外學校研究生證書(含博 士、碩士)135元/本,本科、專科、中專證書各135元/本。如需要本中心郵寄認證結論的,按以下方式交納郵寄費:國內特快專函(25元/封);國際快 件(按EMS標準收取)。
四、領取認證結論:
委托人可上網查詢認證辦理情況,查詢的網址與密碼均印在受理回執上。憑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繳費發票到本中心前臺領取證書認證結論。單位領取須出具:單位介紹信或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及繳費發票。
五、申請復議:
如委托人對認證結論有異議,可申請復議。復議須提交書面申請書、畢業證、身份證復印件、相關的證明材料或線索性的說明材料,并退回有異議的原認證結論。復議個案在15個工作日內辦復,特殊情況與申請人協商解決。
備注:
A.凡申請成人教育“專升本”(包括網絡教育和自學考試)本科學歷認證,須同時提交專科學歷及證明該學歷有效的相關材料(如已在本中心做過鑒定可憑鑒定證明復印件及證書復印件申請);B.申請學位認證,須同時提交與學位相對應的學歷證書及證明該證書有效的相關材料(同等學力攻讀碩士學位除外);
C.軍校學歷證書認證,除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外,軍校普通高考入學的需要提供入學批準書、學校證明、軍籍證明(轉業證、軍官證);參 軍后報考軍校的需要提供入學批準書、入伍批準書、學校證明、軍籍證明(轉業證、軍官證);函授學習需要提供入伍批準書、學校證明、軍籍證明(轉業證、軍官 證)。2000年(含)后畢業的需同時提供學籍管理登記表。
D.申請外省中專學歷認證,需提供學校證明及學校所在地地級市以上教育主管部門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