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學歷認證查詢業務簡介
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廣東省學歷認證中心)是廣東省教育廳直屬事業單位。2002年受國家教育部學歷認證主管部門以及廣東省教育廳的授權和委托,本中心面向社會開展國內學歷文憑認證查詢服務工作,目前本中心是全國經國家教育部學歷認證主管部門授權開展學歷認證查詢業務的十個專業代理機構之一,也是廣東省境內唯一具有權威性的學歷認證查詢服務機構。2004年經教育部出國留學服務中心批準和授權,本中心開展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認證受理服務。學歷認證查詢范圍:
(1)國內國民教育系列各高等、中專教育(含普通高等、中專學校;成人高等、中專學校;高等、中專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2)廣東省境內各普通高中、職業中學畢業證書的認證查詢業務;
(3)在國外或境外大學或高等教育機構攻讀正規課程所獲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
(4)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由各級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的合作辦學機構或項目頒發的國外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
申請學歷認證可直接到我中心或我中心授權的各代理機構辦理。
國內學歷認證須知
一、 辦理認證申請:
個人辦理須填寫《學歷認證申請表》(個人),交驗申請人畢業證書、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單位辦理須填寫《學歷認證申請表》(機構),出具單位委托函及經辦人身份證件,提供需認證的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和證書所有人身份證復印件,以及送驗學歷證書的清單(含姓名、性別、畢業學校、專業、層次、畢業時間);個人委托他人代理的,須有委托函,并交驗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件。如需要本中心郵寄認證結論的,須一并填寫回郵信封。(復印件要求:按 1:1比例復印,字跡清晰,A4紙)
二、 受理認證申請:
本中心工作人員對申請人提供的證件原件和復印件進行核驗后,將原件退還,留下復印件進一步核查。認證時間:廣東省內學校證書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廣東省外學校證書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特殊情況除外。
三、 交納證書認證費:
繳費標準:廣東省境內學校研究生證書(含博士、碩士)150元/本,本科、專科、中專證書各70元/本;廣東省外學校研究生證書(含博士、碩士)150元/本,本科、專科、中專證書各140元/本。如需要本中心郵寄認證結論的,按以下方式交納郵寄費:國內掛號信函(5元/封);國內特快專函(25元/封);國際快件(按EMS標準收取)。
四、 領取證書認證結論:
委托人可上網查詢辦理情況(網址:http://www.gradjob.com.cn),憑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繳費收據到本中心前臺領取證書認證結論。單位領取還須出具單位介紹信。
五、 申請復議:
如委托人對認證結論有異議,可申請復議。復議須提交書面申請書、畢業證、身份證復印件、相關的證明材料或線索性的說明材料,并退回有異議的原認證結論。復議個案在15個工作日內辦復,特殊情況與申請人協商解決。
注明:凡申請成人教育“專升本”(含網絡教育、軍校學歷)本科學歷認證,須同時提交專科學歷及證明該學歷有效的相關材料(如已在本中心做過鑒定可憑鑒定證明復印件及證書復印件申請);申請學位認證,須同時提交與學位相對應的學歷證書及證明該證書有效的相關材料(同等學力攻讀碩士學位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