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網上取消暫緩就業辦理指南
-
一、辦事依據
《廣東省普通高校本專科畢業生暫緩就業協議書》
《廣東省普通高校畢業研究生暫緩就業協議書》
《廣東省外普通高校畢業生暫緩就業協議書》
《關于做好2015年高校畢業生暫緩就業工作及檔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粵教畢處函[2015]7號 -
二、基本條件
在廣東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辦理了暫緩就業并且檔案存放在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的畢業生。
三、申報材料
1、《廣東高等學校畢業生暫緩就業協議書》原件(如果遺失,則需要原畢業學校就業指導中心提供遺失證明);
2、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二)、有單位接收(單位接收檔案及戶口;如果單位只能接收檔案,只能選擇回生源,再從生源地人事局調檔) 1、《廣東高等學校畢業生暫緩就業協議書》原件(如果遺失,則需要原畢業學校就業指導中心提供遺失證明);
2、單位所在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直屬及中央駐粵單位憑上級人事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
3、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四三、收費標準
代辦與畢業生就業有關手續費用:80元/人次
五、辦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