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印發《“十三五”促進就業規劃》提出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放在(2)
時間:2017-03-11 11:32來源:廣東人事人才網 點擊:次
三、提升創業帶動就業能力 堅持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斷優化創業環境,暢通創業創富通道,激發全社會支持創業、參與創業的積極性,不斷增強創業帶動就業能力。 (六)暢通創業創富通道。 加快形成有利于勞動者參與創業
三、提升創業帶動就業能力
堅持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斷優化創業環境,暢通創業創富通道,激發全社會支持創業、參與創業的積極性,不斷增強創業帶動就業能力。
(六)暢通創業創富通道。
加快形成有利于勞動者參與創業的政策環境。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收費管理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創新監管方式,優化政府服務,降低市場準入門檻和制度性交易成本,破除制約勞動者創業的體制機制障礙。拓寬創業投融資渠道,管好用好創業擔保貸款,合理增加貼息資金投入,擴大擔保基金規模。鼓勵金融機構充分依托互聯網信息技術,通過大數據、交叉信息驗證等方式,科學評估還款能力,優化貸款審批流程,提升網絡平臺創業主體和小微企業創業主體貸款的便捷性和可獲得性。落實促進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殘疾人、登記失業人員等群體創業的稅費優惠政策。加大對初創企業的場地支持、設施提供、房租減免、住房優惠等政策扶持力度,降低創業成本。
調動勞動者創業創富積極性。加快落實高校、科研院所等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政策,鼓勵科技、教育、文化等專業人才轉變觀念,發揮知識和技術優勢,成為創業的引領者。積極推進投貸聯動試點,探索符合科創企業發展需求的金融服務模式,促進更多科技人才就業創業。支持大中專畢業生轉變擇業觀念,自立自強,成為創業的生力軍。研究實施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創新啟動支持計劃。進一步放寬外國人才申請簽證、工作許可、居留許可和永久居留證的條件,簡化開辦企業審批流程,加大創業啟動資金支持力度,完善子女入學、醫療、住房等配套政策,吸引更多境外高端人才來華創業創新。大力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下鄉創業。引導城鎮失業人員等其他各類人員以創業促就業。引導高校開展創業創新訓練計劃,激發大學生創業創新動力。在全社會大力弘揚創業風尚,培育創業意識,營造鼓勵創業、寬容失敗的社會氛圍。
專欄4 創業創新人才引進計劃
1.加大引進力度。支持設立引進外國人才創業創新試驗基地,提供政策支持和優化服務,吸引世界各地創業創新人才聚集。
2.完善政策措施。組建優秀青年創業導師隊伍,為來華創業青年提供政策解讀、創業項目推薦、信息咨詢等服務。
3.提升服務能力。搭建孵化增值服務平臺,整合創業創新服務資源,不斷提升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專欄5 結合新型城鎮化開展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試點
1.分類實施試點。按照分類實施、有序推進的原則,以縣為主體因地制宜開展培育產業集群、發展農村電商、促進轉型脫困、帶動扶貧增收、加快民族地區發展等返鄉創業試點工作。
2.完善返鄉創業政策。落實相關稅費優惠政策,支持試點地區加快出臺降低門檻、財政支持、金融服務等創新性政策措施,營造良好的創業環境。支持部分試點地區開展“兩權”(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組織開展鼓勵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三年行動計劃,大力推進返鄉農民工等人員創業培訓工作。
3.優化返鄉創業環境。支持部分試點地區建設公共實訓基地,提高培訓能力;加強交通、物流、電信等基礎設施建設,優化發展環境。支持試點地區發展農產品加工、鄉村旅游、休閑農業等相關產業。
(七)擴大創業帶動就業效應。
強化創業服務,提高創業成功率。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建設一批各具特色、高水平的區域、高校和科研院所、企業“雙創”示范基地,提升創業服務能力。推廣新型孵化模式,加快發展眾創空間,建設一批創業孵化基地和創業園區,提供項目開發、開業指導、融資等一條龍服務,支持勞動者成功創業。建設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形成線上與線下、孵化與投資相結合的開放式綜合服務載體,為小微企業創業興業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服務。推動鄉村旅游創客示范基地建設。打造“預孵化+孵化器+加速器+穩定器”的梯級孵化體系,根據創業主體不同階段、不同需求,提供有針對性的專業化、差別化、定制化指導服務,促進創業企業加快發展。規范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為創業企業提供直接融資服務。推進知識產權交易,加快建設全國知識產權運營公共服務平臺。推動重點實驗室、科技園等平臺資源向社會開放。探索建立志愿者服務機制,組建高素質輔導師隊伍。建立健全課堂教學、自主學習、結合實踐、指導幫扶、文化引領融為一體的創業創新教育培訓體系。構建面向人人的創業服務平臺,深入推進創業型城市創建活動,積極培育創業生態系統。
專欄6 創業培訓計劃
1.健全培訓制度。建立培訓對象甄選制度,完善創業意愿識別和能力短板診斷機制。建立健全培訓績效考評制度,對創業培訓工作成效實施第三方評估。
2.創新培訓模式。開發針對不同創業群體、不同階段創業活動的創業培訓項目。積極探索創業培訓與技能培訓、區域產業相結合的培訓模式。試點推廣“慕課”等“互聯網+”創業培訓新模式,大規模開展開放式在線培訓。加強遠程公益創業培訓。研究探索通過“創業券”、“創新券”等方式提供創業培訓服務。深入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劃和技能就業專項行動,鼓勵高等院校、職業院校學生在校期間開展創業競賽、技能競賽、創業實訓等“試創業”實踐活動和電子商務培訓活動,并按規定將其納入創業培訓政策支持范圍。
3.加強課程開發。以創業活動不同階段、不同業態的知識技能需求為導向,構建多層次、模塊化的創業培訓課程體系。鼓勵有條件的地區以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組織開發新領域、新業態的創業培訓課程并實施創業培訓。加強創業培訓師資隊伍建設,吸納社會專業人士加入創業培訓專家隊伍。
4.規范機構發展。建立健全政府購買服務機制,鼓勵和引導各類優質教育培訓資源投入創業培訓。
健全傳導擴散機制,增強創業帶動能力。打通“創業—創新—經濟和就業增長點”培育鏈條,統籌產業鏈、創新鏈、資金鏈和政策鏈,大力支持培育一批吸納就業能力強的創新型創業企業。完善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發展政策,鼓勵大型互聯網企業、行業領軍企業通過網絡平臺向各類創業創新主體開放技術、開發、營銷、推廣等資源,打通科技和經濟結合的通道,加強創業創新資源共享與合作,切實將人才優勢和科技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和經濟優勢。鼓勵發展“互聯網+創業”,支持“自組織、自激勵、自就業”的創業模式,強化創業帶動就業、促進增收效應。
四、加強重點群體就業保障能力
堅持突出重點,加快完善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統籌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工作,兜住民生底線。
(八)切實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
拓展高校畢業生就業領域。繼續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擺在就業工作首位,多方位拓寬就業領域。在產業結構調整中,著力支持科技含量高的智力密集型產業特別是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以及各類新業態、新模式加快發展,開發更多適合高校畢業生的高質量就業崗位。
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結合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開發崗位,統籌實施基層服務項目,落實學費代償、資金補貼、稅費減免等扶持政策,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中西部地區、中小微企業就業。健全基層服務保障機制,暢通流動渠道,拓展扎根基層高校畢業生職業發展通道。
增強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能力。深入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劃,健全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創新就業信息服務方式方法,注重運用“互聯網+就業”模式,加強就業市場供需銜接和精準幫扶。加大就業見習力度,做好困難畢業生就業幫扶工作。
(九)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
拓寬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渠道。建立健全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引導農村勞動力外出就業、就地就近就業。推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示范基地建設,結合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合理引導產業梯度轉移,創造更多適合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機會。加強部分行政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監測。
促進農村貧困勞動力轉移就業。按照政府推動、市場主導的原則,加強勞務協作,積極促進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非建檔立卡的農村低保對象、貧困殘疾人中的勞動力穩定就業和轉移就業。建立健全勞務輸出對接機制,提高勞務輸出就業脫貧的組織化程度。輸出地要摸清底數,準確掌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非建檔立卡的農村低保對象、貧困殘疾人中有就業意愿和勞動能力的未就業人員以及已就業人員基本情況,因人因需提供技能培訓和就業服務。輸入地要動員企業參與,實現人崗對接,保障穩定就業。引導金融機構創新金融服務體制機制,積極開展扶貧小額信貸、助學貸款、易地扶貧搬遷貸款等業務,支持貧困人口通過發展生產實現就業創業。依據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非建檔立卡的農村低保對象、貧困殘疾人信息數據精準識別幫扶對象,建立臺賬,制訂計劃,實施“春潮行動”、技能脫貧千校行動。
(十)統籌其他群體就業。
強化困難群體就業援助。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完善就業援助政策,鼓勵企業吸納困難人員就業。對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成員開展實名制動態管理和分類幫扶,提供一對一就業援助,做到零就業家庭“產生一戶、援助一戶、消除一戶、穩定一戶”,確保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通過公益性崗位托底幫扶一批確實難以通過市場就業的大齡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人員,實現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勞動能力的成員至少有一人就業。加強社會救助與就業聯動,對實現就業的低保對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時,可扣減必要的就業成本,并通過“低保漸退”等措施,增強其就業意愿和就業穩定性。
高度重視化解過剩產能職工安置工作。將職工安置擺在化解過剩產能工作的突出位置。堅持企業主體、地方組織、依法依規的原則,分類施策,精準發力,拓寬分流渠道,加強轉崗再就業幫扶,做好去產能企業職工安置工作。安置過程中要發揮好職工代表大會、廠務公開等民主管理制度的作用。落實通過失業保險基金發放穩崗補貼等扶持政策,引導鋼鐵、煤炭等行業困難企業以協商薪酬、靈活工時、培訓轉崗等方式穩定現有工作崗位。充分發揮中央獎補資金作用,通過轉崗就業創業、托底安置、內部退養等多種方式妥善安置職工。
做好特定群體就業工作。做好軍隊轉業干部和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高度重視青年群體就業工作,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幫助其就業創業。統籌做好殘疾人、少數民族勞動者、退役運動員、戒毒康復人員、刑滿釋放人員等群體就業工作。消除針對特定群體的就業歧視,營造公平就業環境。
專欄7 重點人群就業促進計劃
1.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劃。適應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新需要,將就業創業有機融合,建立涵蓋學校內外各階段、求職就業各環節、就業創業全過程的服務體系。健全未就業畢業生實名數據庫,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信息、職業指導和就業見習等就業服務。普及創業教育,加強職業培訓。加強部門之間工作銜接、信息共享,推動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
2.實施高校畢業生基層服務項目。統籌實施大學生村官、農村教師特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農技特崗計劃等專門項目,選拔派遣高校畢業生到基層服務。規范項目管理,加強人員培養使用,強化日常考核監督,切實發揮項目示范引領作用。
3.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堅持統籌城鄉就業,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落實扶持政策,加強職業培訓和就業創業服務,優化就業創業環境,加強形勢分析和就業監測,促進農村富余勞動力有序外出就業、就地就近就業和返鄉創業,著力穩定和擴大農民工就業規模。
4.做好化解過剩產能職工安置工作。以鋼鐵、煤炭等行業為重點,實施再就業幫扶行動,對確實要離開企業的勞動者,普遍開展轉崗培訓或技能提升培訓,免費提供就業創業服務,落實職業培訓補貼等扶持政策,促進其自主創業和轉崗就業。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五年以內、再就業有困難的職工,經其本人自愿選擇和企業同意,可實行內部退養,由企業發放生活費并繳納基本養老和醫療保險費單位繳納部分,個人按規定繳費。
5.推進就業扶貧。通過精準對接、勞務協作和政策扶持,促進有就業意愿和就業能力的未就業貧困人口和非建檔立卡的農村低保對象、貧困殘疾人轉移就業,促進已實現就業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非建檔立卡的農村低保對象、貧困殘疾人穩定就業。組織全國千所左右省級重點以上技工院校開展技能脫貧千校行動,實現“教育培訓一人、就業創業一人、脫貧致富一戶”的目標。實施職業教育東西協作行動計劃,以職業教育和培訓為重點,瞄準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非建檔立卡的農村低保對象、貧困殘疾人精準發力,促進就業脫貧。通過就業帶動促進1000萬貧困人口脫貧。
6.實施就業援助。加大企業吸納困難群體就業的扶持力度,規范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暢通進出通道。大力推進殘疾人按比例就業。完善就業援助制度,實施精細化的分類幫扶和實名制動態管理,縮短長期失業者失業周期。
五、提高人力資源市場供求匹配能力
堅持發揮市場在人力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深化改革,加強監管,提高服務能力,不斷提升人力資源市場供求匹配效率。
(十一)規范人力資源市場秩序。
健全人力資源市場體系。加快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打破城鄉、地區、行業分割和身份、性別歧視,完善市場運行規則,規范招人用人制度,消除影響平等就業的制度障礙。增強勞動力市場靈活性,促進勞動力在地區、行業、企業之間自由流動。推進人力資源市場信用體系和標準體系建設,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管理信息平臺建設。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積極穩妥將有穩定勞動關系并在城鎮居住一定年限的農民工及其家屬逐步轉為城鎮居民。
加大監管力度。健全人力資源市場法律法規體系,尊重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市場主體地位,依法保障其合法權益。依法規范實施人力資源市場行政許可,進一步簡化優化審批流程,提高服務的便捷性和可及性。加強人力資源市場事中事后監管,實施隨機抽查監管,建立年度報告公示制度,探索運用新興信息技術提升監管效能。強化日常監督檢查,開展人力資源市場秩序清理整頓專項行動,嚴厲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充分發揮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和社會力量的監督作用,積極推進社會協同共治。
(十二)提升人力資源市場供求匹配效率。
提高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合理保障就業創業服務經費、配備工作人員。加快建立職業指導員、職業信息分析專業人員、勞動保障專理員、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員仲裁員、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勞動關系協調員等專業工作人員隊伍。完善普惠性就業服務制度,推進服務均等化。綜合運用就業服務新技術新方法,指導勞動者規劃職業生涯,提高求職就業能力。不斷優化服務流程,完善服務功能,推進就業服務項目化,提高就業服務質量和效率。完善就業信息服務制度,建立信息互聯互通機制,搭建共享發布平臺,開展就業信息分析利用,引導勞動者求職和用人單位招聘。加快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化建設,推動大數據等新技術應用,到2020年,全面建成省級集中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系統和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平臺,充分運用網站、移動應用、自助終端、“12333”熱線、微信等渠道,打造線上線下一體的服務體系。開展公共就業創業服務示范城市建設,引導就業服務發展。
大力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業。以產業引導、政策扶持和環境營造為重點,規范發展人事代理、人才推薦、人員培訓、勞務派遣等人力資源服務。加強統籌規劃和政策引導,依托重大項目和龍頭企業,培育創新發展、符合市場需求的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鼓勵創新,實施“互聯網+人力資源服務”行動,培育壯大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加強人力資源服務業從業人員職業培訓,加快全國人力資源市場供求信息監測和發布制度建設。
專欄8 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推進計劃
1.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建設。重點培育一批有核心產品、成長性好、競爭力強的企業集團,推動人力資源服務產品創新、管理創新和服務創新。推進人力資源服務業和互聯網技術融合,開展“互聯網+人力資源服務”行動。
2.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建設。加強頂層設計,建設一批有特色、有規模、有活力、有效益的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充分發揮園區集聚發展和輻射帶動作用。
3.人力資源服務隊伍建設。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經營管理人員培訓,加大人力資源服務業高層次人才培養和引進力度。實施人力資源服務業領軍人才培養計劃。
六、強化勞動者素質提升能力
堅持人才優先,健全勞動者素質提升長效機制,加快培育更高技能水平、更好專業素養和敬業精神、更強創新能力和創業精神的勞動者隊伍,著力緩解結構性就業矛盾。
文章標簽:
高校畢業生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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