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百問(4)
時間:2017-04-11 11:16來源:廣東人事人才網 點擊:次
61. 什么是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考試? 國家為培養政治業務素質高,實戰能力強的應用型、復合型政法人才,加強政法機關公務員隊伍建設,2008年開始重點從部隊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畢業生中選拔優秀人才,為基
61. 什么是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考試?
國家為培養政治業務素質高,實戰能力強的應用型、復合型政法人才,加強政法機關公務員隊伍建設,2008年開始重點從部隊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畢業生中選拔優秀人才,為基層政法機關特別是中西部和其他經濟欠發達地區的縣(市)級以下基層政法機關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62. 應征入伍的高校應屆畢業生離校后戶口檔案存放在哪里,如何遷轉?
被確定為預征對象的高校應屆畢業生,回入學前戶籍所在地應征的,將戶口遷回入學前戶籍所在地,檔案轉到入學前戶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存放。在學校所在地應征的,可將戶籍和檔案暫時保留在學校。
高校應屆畢業生批準入伍后,其戶口檔案予以注銷,檔案放入新兵檔案。
63. 高校應屆畢業生退役后戶檔遷移有何優惠政策?
高校應屆畢業生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出現役后一年內,可視同當年的高校應屆畢業生,憑用人單位錄(聘)用手續,向原就讀高校再次申請辦理就業報到手續,戶檔隨遷(直轄市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64. 什么是士官?與義務兵有什么區別?
我軍現役士兵按兵役性質分為義務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義務兵役制士兵稱為義務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稱為士官。士官屬于士兵軍銜序列,但不同于義務兵役制士兵,是士兵中的骨干。義務兵實行供給制,發給津貼,士官實行工資制和定期增資制度。
65. 沒有參加網上報名預征的大學生生是否還可以應征入伍并享受有關優惠政策?
未參加網上報名預征的大學生,在征兵期間需要補辦網上預征手續,沒有經過網上報名預征的大學生不享受有關優惠政策。
四、積極聘用高校畢業生參與國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項目
66. 國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項目包括哪些?
按照《科技部、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關于鼓勵科研項目單位吸納和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的若干意見》(國科發財〔2009〕97號)規定,由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所承擔的民口科技重大專項、973計劃、863計劃、科技支撐計劃項目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的重大重點項目等,可以聘用高校畢業生作為研究助理或輔助人員參與研究工作。此外的其他項目,承擔研究的單位也可聘用高校畢業生。
67. 哪些高校畢業生可以被吸納為研究助理或輔助人員?
吸納對象主要以優秀的應屆畢業生為主,包括高校以及有學位授予權的科研機構培養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和本科生。
68. 科研項目吸納的高校畢業生是否為在編職工?
不是項目承擔單位的正式在編職工,被吸納高校畢業生需與項目承擔單位簽訂服務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69. 科研項目承擔單位與被吸納高校畢業生簽訂的服務協議應包含哪些內容?
(1)項目承擔單位的名稱和地址;
(2)研究助理的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和住址;
(3)服務協議期限;
(4)工作內容;
(5)勞務性費用數額及支付方式;
(6)社會保險;
(7)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服務協議不得約定由畢業生承擔違約金。
70. 服務協議的期限如何約定?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重大科研項目單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參與研究工作簽訂服務協議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09〕47號)等文件規定,服務協議期限最多可簽訂三年,三年以下的服務協議期限已滿而項目執行期未滿的,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協商續簽至三年。
71. 服務協議履行期間可以解除協議嗎?
服務協議履行期間,畢業生可以提出解除服務協議,但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項目承擔單位。
項目承擔單位提出解除服務協議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畢業生本人。研究助理被解除服務協議或協議期滿終止后,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可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72. 被吸納高校畢業生如何獲取報酬?
由項目承擔單位向高校畢業生支付勞務性費用,具體數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照相應崗位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
73. 項目承擔單位是否給被吸納的高校畢業生上保險?
項目承擔單位應當為畢業生辦理社會保險,具體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并按時足額繳費。參保、繳費、待遇支付等具體辦法參照各項社會保險有關規定執行。
74. 被吸納的高校畢業生戶檔如何遷轉?
畢業生參與項目研究期間,根據當地情況,其戶口、檔案可存放在項目承擔單位所在地或入學前家庭所在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項目承擔單位所在地或入學前家庭所在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應當免費為其提供戶口、檔案托管服務。
75. 服務協議期滿后如何就業?
協議期滿,如果項目承擔單位無意續聘,則畢業生到其他崗位就業。同時,國家鼓勵項目承擔單位正式聘用(招用)人員時,優先聘用擔任過研究助理的人員。項目承擔單位或其他用人單位正式聘用(招用)擔任過研究助理的人員,應當分別依據《勞動合同法》、《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等規定執行。
76. 畢業生服務協議期滿被用人單位正式錄(聘)用后,如何辦理落戶手續?工齡如何接續?
擔任過研究助理的人員被正式聘用(招用)后,按照有關規定,憑用人單位錄(聘)用手續、勞動合同和《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辦理落戶手續;工齡與參與項目研究期間的工作時間合并計算,社會保險繳費年限合并計算。
五、鼓勵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穩定靈活就業
77. 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可以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2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36號)等文件規定,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優惠政策主要包括:
(1)稅收優惠:簡化大學生創業流程,取消《大學生自主創業證》。持人社部門核發《就業創業證》(注明“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創辦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型微利企業,按國家規定享受相關稅收支持政策。
(2)創業擔保貸款和貼息支持: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可在創業地按規定申請創業擔保貸款,貸款額度為10萬元。鼓勵金融機構參照貸款基礎利率,結合風險分擔情況,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對個人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在貸款基礎利率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以內的,由財政給予貼息。
(3)免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畢業2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4)享受培訓補貼:對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學年(即從畢業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個月)內參加創業培訓的,根據其獲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或就業、創業情況,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
(5)免費創業服務:有創業意愿的高校畢業生,可免費獲得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供的創業指導服務,包括政策咨詢、信息服務、項目開發、風險評估、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服務。各地在充分發揮各類創業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建設一批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并給予相關政策扶持。對基地內大學生創業企業要提供培訓和指導服務,落實扶持政策,努力提高創業成功率,延長企業存活期。
(6)取消高校畢業生落戶限制,允許高校畢業生在創業地辦理落戶手續(直轄市按有關規定執行)。
78.大學生創業工商登記有什么要求?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落實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堅決推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意見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方案,實現“一照一碼”。放寬新注冊企業場所登記條件限制,推動“一址多照”、集群注冊等,降低大學生創業門檻。
79.對大學生自主創業學籍管理有什么要求?
對有自主創業意愿的大學生,實施彈性學制,放寬學生修業年限,允許調整學業進程、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
80.高校對自主創業大學生可提供什么條件?
建設一批大學生創業示范基地,繼續推動大學科技園、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和實習實踐基地建設,高校應開辟專門場地用于學生創新創業實踐活動,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類實驗室、教學儀器設備等原則上都要向學生開放。各高校要優化經費支出結構,多渠道統籌安排資金,支持創新創業教育教學,資助學生創新創業項目。
文章標簽:
畢業生就業創業就業創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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