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電大大專畢業作業與社會實踐工作實施方案(分教點)
——14春季學期-14秋季學期初
一、畢業作業
(一)組織與動員
1、分教點負責人制作學生分組名單,發給學生人手一份(注意核對學生的電話和工作單位信息)。
2、校本部老師召集畢業作業動員大會,詳細講解寫作要求,規定上交期限,保證相關的寫作要求、教師聯系方式人手一份。
3、12春及以前的班主任督促未完成作業的學生,自行與動員時安排的指導教師聯系,爭取本期完成。
(二)畢業作業寫作的目的
1、畢業作業寫作是各專業教學過程的重要環節,旨在培養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與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寫作能力,是對學生綜合能力的重要考核。
2、畢業作業是學生對學習、工作中見到的各種專業現象加以綜合、分析和概括。
(三)畢業作業的寫作要求
1、選題要求:選題必須結合學生的學習情況或者工作實際。可以寫個人工作總結;也可以寫在電大學習三年的總結及體會。
2、字數要求:正文不少于2500字。
3、進度要求:作業動員時間:5月;作業指導時間:5月-9月;作業上交時間:10月25日之前。
(四)畢業作業指導
1、指導老師根據學生的學習專業和工作實際確定寫作內容,強調理論聯系實際,避免抄襲。
2、班主任根據畢業作業指導進度記錄表的時間督促指導教師的作業指導工作。
3、指導教師在規定的時間完成作業的收取、反饋工作。指導教師應當在收到作業后10天內給出反饋意見,然后返還給學生修改,必須按照畢業作業格式要求排版才能定稿。避免只收不改的情況發生。
4、定稿后,指導教師填寫內容詳細的評語(從內容、結構、邏輯、寫作態度等方面進行點評)并打分(等次+成績)后,統一交給大專畢業作業工作小組負責人。
5、肄業學生作業統一交給賴慶元老師安排。
(五)畢業作業評定標準
1、畢業作業應由學生本人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獨立完成,一經發現有抄襲、剽竊代筆等弄虛作假行為,即取消其成績。
2、指導教師應針對學生畢業作業階段全過程表現寫出評語,并對其最終成果以百分制給出初評成績。畢業作業應做到觀點明確,邏輯嚴謹,語言通順。
3、成績評定:90分(含90分)以上者為優秀,80-90分(含80分)為良好,70-80分(含70分)為中等,60-70分(含60分)為及格,60分以下為不及格。
(六)收尾工作
1、指導教師填寫畢業作業成績登記表,連同畢業作業一起交給教學處,由學校簽署終審意見。
2、凡是沒有在規定時間完成畢業作業的學生,由班主任統計名單,推遲到下個學期安排,并且推遲畢業(教務處不得放出畢業證)。
3、負責人填寫作業費用統計表,整理畢業作業統一交給教學處備案。
二、社會實踐工作
請各位班主任在布置畢業作業的同時,要求學生完成社會實踐的寫作工作。
1、參加社會實踐的學生應獨立完成實踐報告。社會實踐的時間為3周,3學分。報告內容包括:實踐題目、參加時間、地點、方式、內容、過程、發現的問題、結論、效果和體會等。可寫對東莞當前社會存在問題的探討和分析;可以寫個人工作總結;也可以寫在電大學習的總結及體會。
2、社會實踐報告文字材料本科不少于3000字(省電大另有要求的除外),專科不少于2000字。
3、社會實踐報告統一填寫“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登記表”,并作為封面裝訂在報告上面。
4、社會實踐報告要求在計算機上輸入、排版與打印。打印要求與畢業作業格式相同。
班主任收集后,以班級為單位打包,上交教學處存檔(分校點自行存檔);成績報送教務處。
東莞電大大專畢業作業工作小組
2013年5月11日
201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