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電大大專社會實踐工作
請各位班主任在布置畢業作業的同時,要求學生完成社會實踐的寫作工作。1、參加社會實踐的學生應獨立完成實踐報告。社會實踐的時間為3周,3學分。報告內容包括:實踐題目、參加時間、地點、方式、內容、過程、發現的問題、結論、效果和體會等。可寫對東莞當前社會存在問題的探討和分析;可以寫個人工作總結;也可以寫在電大學習的總結及體會。
2、社會實踐報告文字材料本科不少于3000字(省電大另有要求的除外),專科不少于2000字。
3、社會實踐報告統一填寫“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登記表”,并作為封面裝訂在報告上面。
4、社會實踐報告要求在計算機上輸入、排版與打印。打印要求與畢業作業格式相同。
班主任收集后,以班級為單位打包,上交教學處存檔(分校點自行存檔);成績報送教務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