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情況登記表
(地稅、國稅)
申請人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鎮街 | ||||
地稅納稅情況 | ||||||
個人繳納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 有口 無口 |
姓名 | |||||
身份證號碼 | ||||||
工作單位 | ||||||
工作單位所在鎮街 | ||||||
個人投資興辦: 口個體工商戶 口企業 |
稅務登記證納稅人名稱 | |||||
地稅稅務登記證號 | ||||||
地稅納稅人編碼 | ||||||
稅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號 | ||||||
個人投資興辦: 口個體工商戶 口企業 |
稅務登記證納稅人名稱 | |||||
地稅稅務登記證號 | ||||||
地稅納稅人編碼 | ||||||
稅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號 | ||||||
房屋契稅 有口 無口 |
姓名 | |||||
身份證號碼 | ||||||
開票時間 | ||||||
其他納稅情況 有口 無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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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納稅情況 | ||||||
個人投資興辦: 口個體工商戶 口企業 |
稅務登記證納稅人名稱 | |||||
國稅稅務登記證號(15或20位) | ||||||
個人投資興辦: 口個體工商戶 口企業 |
稅務登記證納稅人名稱 | |||||
國稅稅務登記證號(15或20位) | ||||||
聲明:本人所填資料真實有效,同意公示納稅情況。 申請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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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本表由申請人根據實際情況填寫,無填寫本表的,納稅情況不予以評分。 2、計分稅額統計時段為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繳納的稅款;繳納稅款計算標準參閱《2015年東莞市義務教育階段新莞人子女積分制入學積分方案》。 3、地稅納稅人,個人工資薪金繳納個人所得稅提交個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個體工商戶納稅和企業納稅提交地稅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和復印件,除工資薪金外的其他個人所得稅和房屋契稅等其他納稅提交完稅憑證原件和復印件。上述原件在核對后即退還申請人。 4、持有國稅稅務登記證的,提交國稅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其復印件,不需提交完稅憑證。 5、已經注銷國(地)稅稅務登記證的,提交國(地)稅分局出具的《稅務事項通知書》(文書內注明“注銷稅務登記通知”并蓋有國(地)稅分局的印章)原件及其復印件;或提交其它已注明國(地)稅納稅人名稱及其稅務登記證號(即納稅人識別號)的憑據原件及其復印件,不需提交完稅憑證。上述原件在核對后即退還申請人。 6、申請人根據投資興辦的商戶登記注冊類型分別勾選填報投資興辦的個體工商戶、企業的資料。如投資興辦多家個體工商戶或者企業,本表不夠填寫的的,請另外使用本表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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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此表可登陸東莞教育網下載或到當地教育部門、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參閱版式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