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廣東省中小學教師水平評價標準(試行)
正高級教師水平評價標準
第一章 適用范圍
第一條 本評價標準適用于普通中小學、職業中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教育教學研究機構、電化教育機構和其他校外教育機構中從事基礎教育教學及教研工作的在職在崗并獲得相應中小學教師資格的人員。
第二章 基本條件
第二條 思想品德條件
一、擁護黨的領導,胸懷祖國,熱愛人民,遵守憲法和法律,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忠誠人民教育事業。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牢固樹立愛與責任的意識,愛崗敬業,關愛學生,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具有團結合作、改革創新精神。
二、任現職以來,符合下列條件:
(一)年度考核稱職(合格)次數不少于學歷、資歷條件規定的任教年數,其中近2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以上。
(二)2年內沒有出現因工作失職而引發事故造成損失,體罰學生、變相體罰學生,偽造學歷、資歷、業績材料和剽竊、抄襲他人成果等弄虛作假或違反學術規范等情況。
第三條 學歷、資歷條件
一、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在高級教師崗位上從事本專業教育教學工作5年以上。
二、幼兒園、小學和初中教師,未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在高級教師崗位任教10年以上,并獲得國家級教育教學類獎勵或榮譽稱號者,可以申報。
第四條 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
一、申報人(符合免試條件者除外)必須參加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并取得5個模塊合格證書。
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免試:
(一)獲得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以上,或取得計算機專業(不含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
(二)參加全國計算機軟件資格(水平)考試獲得程序員以上證書,或取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以上合格證書,或在計算機室(中心)專職從事計算機工作3年以上者。
(三)在縣(不含市轄區)屬及以下學校工作的。
(四)申報當年8月31日年滿50歲的。
三、轉換系列評審的人員(符合免試條件除外),凡未取得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書的,應參加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并按規定提交合格證書。
第五條 繼續教育條件
任現職以來,參加繼續教育,達到《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廣東省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規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繼續教育的有效證明。
第六條 身心健康條件
身體健康,心理素質良好,具備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身心健康條件。
第三章 專業條件
第七條 高中
一、育人工作
(一)長期工作在教育教學一線,為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發揮了指導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工作任務,教書育人成果突出,教師同行評價高。
(二)從教以來擔任班主任工作10年以上(或擔任德育專職教師、心理健康教育專職教師12年以上),其中任現職以來擔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能準確把握學生成長規律,及時了解學生思想狀態,在引導學生健康成長方面有成功案例。
(三)任現職以來,所帶班級獲得校級以上表彰獎勵3次,或個人獲得與德育(班主任)工作相關的市級以上稱號。
二、課程教學
(一)具有深厚的教育理論基礎,精深的專業知識,深入系統地掌握所教學科課程體系,對學科課程體系建設有貢獻。具有課程與教學領導力,具有較強的信息技術與學科教學整合能力,能夠創造性地對本學科課程的教育教學方法進行改革,并取得顯著效果。具有先進的教學理念、形成獨到的教學風格和精湛的教學藝術;教學經驗在本學科領域得到推廣并有較大影響;教學業績顯著,教學效果在同級同類教學中處于領先等次。
(二)任現職以來,周課時量符合廣東省有關文件規定。勝任并至少進行過高中循環教學1次以上或擔任高三把關教師3年以上。在市級以上開設過3次以上教學示范課、觀摩研討課、專題講座并獲好評,或獲得市級優質課、教學技能競賽一等獎或省級二等獎以上。
(三)能獨立開設活動課程、選修課程或指導學生開展社團活動,促進學生各方面得到良好發展。
(四)學生對教學的滿意度高(特殊教育以家長意見為主)。
(五)除具備上述條件外,至少還需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一項:
1.被評為省特級教師,或省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培養對象,或市級以上名教師、名校長、名班主任。
2.被聘為高校或教育學院兼職教授,并承擔過培養碩士研究生工作。
3.參加過經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定的教材編寫。
三、教研科研
(一)具有主持、指導和引領本學科領域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課程改革、教學方法等方面取得高水平成果,并廣泛運用于教學實踐,在實施素質教育中,發揮了示范和引領作用。
(二)除具備上述條件外,還需具備以下條件中的兩項:
1.近5年內主持一項市級以上本專業教育科學規劃課題,通過結題驗收或成果鑒定,取得創新性的教育教學研究成果,并善于把成果轉化為教育教學實踐。
2.任現職以來主持或作為主要成員參與(排名前3)的教學、教研科研成果獲省教學成果二等獎以上。
3.任現職以來出版發行本專業教育教學類學術著作(本人撰寫部分不少于10萬字)。
4.任現職以來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公開發行的專業學術刊物上發表本專業教育教學研究論文4篇,其中1篇為育人方面的論文,至少1篇發表在國家核心期刊上,至少2篇為近3年發表。
四、示范引領
(一)在本區域學科教學領域享有很高的知名度,是市級以上本專業學術團體主要成員,經常參與組織學術活動。
(二)是同行公認的教育教學專家,曾獲得市級以上綜合性榮譽稱號。
(三)任現職以來在指導和培養本專業青年教師方面取得成效,其中至少2人成為市級以上骨干教師,或參加市級以上的教學比賽或班主任技能大賽取得突出成績。
(四)對推動區域學科課程建設、教學工作或學校改革與發展產生重要影響。
第八條 初中
一、育人工作
(一)長期工作在教育教學一線,為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發揮了指導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工作任務,教書育人成果突出,教師同行評價高。
(二)從教以來擔任班主任工作10年以上(或擔任德育專職教師、心理健康教育專職教師12年以上),其中任現職以來擔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能準確把握學生成長規律,及時了解學生思想狀態,在引導學生健康成長方面有成功案例。
(三)任現職以來,所帶班級獲得校級以上表彰獎勵3次,或個人獲得與德育(班主任)工作相關市級以上榮譽稱號。
二、課程教學
(一)具有深厚的教育理論基礎,精深的專業知識,深入系統地掌握所教學科課程體系,對學科課程體系建設有貢獻。具有課程與教學領導力,具有較強的信息技術與學科教學整合能力,能夠創造性地對本學科課程的教育教學方法進行改革,并取得顯著效果。具有先進的教學思想、形成獨到的教學風格和精湛的教學藝術;教學經驗在本學科領域得到推廣并有較大影響;教學業績卓著。
(二)任現職以來,周課時量符合廣東省有關文件規定。勝任并至少進行過循環教學1次以上或擔任過初三把關教師3年以上。在市級以上開設過3次教學示范課、觀摩研討課、專題講座并獲好評,或獲得市級優質課、教學技能競賽一等獎或省級二等獎以上。
(三)能獨立開設活動課程、選修課程或指導學生開展社團活動,促進學生各方面得到良好發展。
(四)學生對教學的滿意度高(特殊教育以家長意見為主)。
(五)除具備上述條件外,至少還需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一項。
1.被評為省特級教師,或省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培養對象,或市級以上名教師、名校長、名班主任。
2.被聘為高校或教育學院兼職教授,并承擔過培養碩士研究生工作。
3.參加過經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定的教材編寫。
三、教研科研
(一)具有主持、指導和引領本學科領域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課程改革、教學方法等方面取得高水平成果,并廣泛運用于教學實踐,在實施素質教育中,發揮了示范和引領作用。
(二)除具備上述條件外,還需具備以下條件中的兩項:
1.近5年內主持一項市級以上本專業教育教學科研課題,通過結題驗收或成果鑒定,取得創新性的教育教學研究成果,并善于把成果轉化為教育教學實踐。
2.任現職以來主持或作為主要成員參與(排名前3)的教學、教研成果獲省教學成果二等獎以上。
3.任現職以來出版發行本專業教育教學類學術著作(本人撰寫部分不少于8萬字)。
4.任現職以來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上發表本專業教育教學研究論文4篇,其中1篇為育人方面的論文,至少1篇發表在國家核心期刊上,至少2篇為近3年發表。
四、示范引領
(一)在本區域學科教學領域享有很高的知名度,是市級以上本專業學術團體主要成員,經常參與組織學術活動。
(二)是同行公認的教育教學專家,曾獲得市級以上綜合性榮譽稱號。
(三)任現職以來在指導和培養本專業青年教師方面取得成效,其中至少2人參加市級以上的教學比賽或班主任技能大賽取得突出成績。
(四)對推動區域學科課程建設、教學工作或學校改革與發展產生重要影響。
第九條 小學
一、育人工作
(一)長期工作在教育教學一線,為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發揮了指導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工作任務,教書育人成果突出,教師同行評價高。
(二)從教以來擔任班主任工作10年以上(或擔任德育專職教師、心理健康教育專職教師12年以上),其中任現職以來擔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能準確把握學生成長規律,及時了解學生思想狀態,在引導學生健康成長方面有成功案例。
(三)任現職以來,所帶班級獲得校級以上表彰獎勵3次,或個人獲得與德育(班主任)工作相關市級以上榮譽稱號。
二、課程教學
(一)具有深厚的教育理論基礎,精深的專業知識,深入系統地掌握所教學科課程體系,對學科課程體系建設有貢獻。具有課程與教學領導力,具有較強的信息技術與學科教學整合能力,能夠創造性地對本學科課程的教育教學方法進行改革,并取得顯著效果。具有先進的教學思想、形成獨到的教學風格和精湛的教學藝術;教學經驗在本學科領域得到推廣并有較大影響;教學業績卓著。
(二)任現職以來,周課時量符合廣東省有關文件規定。從教以來,進行過循環教學1次以上。任現職以來,進行過小循環教學1次以上。在市級以上開設過3次以上教學示范課、觀摩研討課、專題講座并獲好評,或獲得市級優質課、教學技能競賽一等獎或省級二等獎以上。
(三)能獨立開設活動課程、選修課程或指導學生開展社團活動,促進學生各方面得到良好發展。
(四)學生對教學的滿意度高(特殊教育以家長意見為主)。
(五)除具備上述條件外,至少還需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一項。
1.被評為省特級教師,或省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培養對象,或市級以上名教師、名校長、名班主任。
2.被聘為高校或教育學院兼職教授,并承擔過培養碩士研究生工作。
3.參加過經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定的教材編寫。
三、教研科研
(一)具有主持、指導和引領本學科領域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課程改革、教學方法等方面取得高水平成果,并廣泛運用于教學實踐,在實施素質教育中,發揮了示范和引領作用。
(二)除具備上述條件外,還需具備以下條件中兩項:
1.近5年內主持一項市級以上的本專業教育教學科研課題,通過結題驗收或成果鑒定,取得創新性的教育教學研究成果,并善于把成果轉化為教育教學實踐。
2.任現職以來主持或作為主要成員參與(排名前3)的教學、教研成果獲省教學成果二等獎以上。
3.任現職以來出版發行本專業教育教學類學術著作(本人撰寫部分不少于6萬字)。
4.任現職以來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上發表本專業教育教學研究論文4篇,其中1篇為育人方面的論文,至少1篇發表在國家核心期刊上,至少2篇為近3年內發表。
四、示范引領
(一)在本區域學科教學領域享有很高的知名度,是市級以上本專業學術團體主要成員,經常參與組織學術活動。
(二)是同行公認的教育教學專家,曾獲得市級以上綜合性榮譽稱號。
(三)任現職以來在指導和培養本專業青年教師方面取得成效,其中至少2人成為市級以上骨干教師,或參加市級以上的教學比賽或班主任技能大賽取得突出成績。
(四)對推動區域學科課程建設、教學工作或學校改革與發展產生重要影響。
第十條 幼兒園
一、育人工作
(一)長期工作在日常保教一線,為促進幼兒身心健康成長發揮了指導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等工作任務,教書育人成果突出,教師同行評價高。
(二)從教以來擔任班主任(主班老師)工作10年以上,其中任現職以來擔任班主任(主班老師)工作3年以上;能準確把握幼兒身心發展規律,科學、及時地診斷幼兒的發展狀況,提出有效、適宜的方法,促進幼兒身心健康和諧發展有成功案例。
二、課程教學
(一)具有深厚的兒童發展心理學和兒童教育理論基礎,精深的幼兒保育和教育知識,以及豐富的通識性知識。具有課程與教學領導力,具有較強的信息技術與教學整合能力,能夠創造性地對幼兒園保育和教育方法進行改革,并取得良好效果。形成獨到的教學風格、獨特的教學思想和精湛的保教藝術;具有值得借鑒和推廣的教學經驗;教學業績卓著。
(二)任現職以來,周課時量符合廣東省有關文件規定。在市級以上開設過3次以上教學示范課、半日生活觀摩、專題講座并獲好評,或獲得市級優質課、教學技能競賽一等獎或省級二等獎以上。
(三)學生家長滿意率高。
(四)除具備上述條件外,至少還需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一項。
1.被評為省特級教師,或省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培養對象,或市級以上名教師、名校長、名班主任。
2.被聘為高校或教育學院兼職教授,并承擔過培養碩士研究生工作。
3.參加過經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定的教材編寫。
三、教研科研
(一)在一定區域內具有指導和引領學前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課程改革、教學方法等方面取得高水平成果,并廣泛運用于教學實踐,在實施素質教育中,發揮了示范和引領作用。
(二)除具備上述條件外,還需具備以下條件中的兩項:
1.近5年內主持一項市級以上本專業教育教學科研課題,通過結題驗收或成果鑒定,取得創新性的教育教學研究成果,并善于把成果轉化為教育教學實踐。
2.任現職以來主持或作為主要成員參與(排名前3)的教學、教研科研成果獲省教學成果二等獎以上。
3.任現職以來出版發行本專業教育教學類學術著作(本人撰寫部分不少于5萬字)。
4.任現職以來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上發表本專業教育教學研究論文4篇,其中1篇為育人方面的論文,至少1篇發表在國家核心期刊上,至少2篇為近3年內發表。
四、示范引領
(一)在本區域學科教學領域享有很高的知名度,是市級以上本專業學術團體主要成員,經常參與組織學術活動。
(二)是同行公認的教育教學專家,曾獲得市級以上綜合性榮譽稱號。
(三)任現職以來在指導和培養本專業青年教師方面取得成效,其中至少2人參加市級以上的教學比賽或班主任技能大賽取得突出成績。
(四)對推動區域保育教育工作或幼兒園改革與發展產生重要影響。
第十一條 基礎教育教學研究機構、電化教育機構和其他校外教育機構
一、課程建設與教學指導
(一)具有深厚的教育理論基礎,精深的專業知識,深入系統地掌握所教學科課程體系,對學科課程體系建設有貢獻。具有較強的課程與教學領導力,具有較強的信息技術與學科教學整合能力,能夠創造性地對本學科、課程的教育教學方法進行改革,并取得良好效果。具有獨特的教學思想,按照課程改革要求,推動和指導各類課程的開發和應用。
(二)在教育教學方式改革、研究和推進素質教育等方面成績顯著,積極有效規劃、組織和指導區域學科教學實施、教學研究、培訓工作,組織區域性的教師培訓、經驗交流、教學研討、課堂示范、學術年會等活動,有效促進教師專業水平提高,成效顯著,有優秀的經驗總結材料或案例。積極承擔市級以上教師基本功和技能競賽的指導并取得顯著成績。
(三)任現職以來一線教學指導工作量符合廣東省有關文件的規定,勝任中學、小學或幼兒園不同年級相關專業的教研、教學、培訓和指導等工作。有計劃地深入學校調查研究和指導教學、每年聽課評課和組織區域性教師培訓、教學研討等活動符合有關規定(須提供基層和所在單位證明材料)。指導和培訓方式方法符合實際,效果顯著,體現研究深度和個人業務特色,在省內乃至國內具有一定的學術影響力。
(四)一線教師對教學指導的滿意度高。
(五)除具備上述條件外,還需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一項。
1.被評為省特級教師,或省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培養對象,或市級以上名教師、名校長、名班主任。
2.被聘為高校或教育學院兼職教授,并承擔過培養碩士研究生工作。
3.參加過經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定的教材編寫。
二、教研科研
(一)具有策劃、主持、指導和引領本區域學科領域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課程改革、教學方法等方面取得創造性成果,并廣泛運用于教學實踐,在實施素質教育中,發揮了示范和引領作用。
(二)除具備上述條件外,還需具備以下條件中的兩項:
1.近5年內主持一項省級以上教育教學科研課題,通過結題驗收或成果鑒定,取得創新性的教育教學研究成果,并善于把成果轉化為教育教學實踐。
2.任現職以來主持或作為主要成員參與(排名前3)的教學、教研科研成果獲省教學成果二等獎以上。
3.任現職以來出版發行教育教學類學術著作(本人撰寫部分不少于12萬字)。
4.任現職以來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公開發行的專業學術刊物上發表本專業教育教學研究論文6篇,至少2篇發表在國家核心期刊上,至少2篇為近3年內發表。
三、示范引領
(一)在本區域學科教學領域享有很高的知名度,是市級以上本專業學術團體的核心成員和領軍人物,區域學科帶頭人和引領者。
(二)是同行公認的教育教學專家,曾獲得市級以上綜合性榮譽稱號。
(三)任現職以來在指導和培養本專業青年教師方面做出取得成效,省級教研員至少培養2人參加國家級教學比賽取得國家級二等獎以上獎勵;市級教研員至少培養2人參加省級以上教學比賽取得省級二等獎以上獎勵;縣(市、區)級教研員至少培養2人參加市級以上教學比賽取得市級二等獎以上獎勵。
(四)對推動區域學科課程建設、教學工作或學校改革與發展產生重要影響。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二條 本標準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負責解釋,相關的詞語或概念的特定解釋見附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