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歷認證】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3)
時間:2017-03-25 10:39來源:廣東人事人才網 點擊:次
五、審核 (一)審核內容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通過系統對引進人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可視審核情況抽查審核申報人的書面申報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審核通過的及時公示(引進在職人才)或公布,不通過的予以
五、審核
(一)審核內容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通過系統對引進人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可視審核情況抽查審核申報人的書面申報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審核通過的及時公示(引進在職人才)或公布,不通過的予以退案并告知理由。
(二)審核時限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確認網上申報材料真實有效且資料齊備完整之日起,對接收普通高校畢業生的應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對引進在職人才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有特殊情況的,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六、公示
(一)公示時間
引進在職人才需進行公示(接收普通高校畢業生不需公示,但隨時受理異議投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及時將審核通過擬引進的在職人才情況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受理異議投訴。
(二)公示內容
公示內容包括擬引進在職人才的姓名、單位、公示起止時間等內容。對公示情況有異議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在公示期內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書面提出,如屬單位的須加蓋單位公章,如屬個人的簽署個人真實姓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當自接到異議之日起25個工作日內組織并完成調查核實。經核實異議成立的,申報不予通過,同時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準予辦理入戶手續。
七、辦結
(一)辦理批復
接收普通高校畢業生自公布之日起即可由提交資料的人事戶頭單位打印相關批復。引進在職人才自公示完成并無異議投訴或投訴不成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核發引進批復。
(二)辦理入戶
接收普通高校畢業生自入戶申請或跨年度接收申請通過審核并公布之日起,由畢業生本人或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在審核通過當年內,憑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到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領取《廣州市區入戶卡》。
引進在職人才自審核通過之日起,在有效期內申報人憑本人身份證、單位介紹信等材料到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服務窗口領取《廣州市區入戶卡》,并到本市公安部門辦理戶口遷入手續。
八、要求
(一)加強部門聯動
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加強協調,實現部門聯動。市發展和改革部門負責統籌協調各部門做好引進人才入戶工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引進人才入戶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引進人才的受理、審核、公示、核發批復和簽發《廣州市區入戶卡》等工作。市公安部門負責辦理引進人才入戶手續。市人才工作局負責出具高層次人才證明材料和核實高層次人才證書。市人口計生部門負責核實引進人才計劃生育情況和資料。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在市的統一部署下嚴格審核、加強聯動,做好引進人才入戶工作。
(二)完善工作措施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受理、初審、審核、公示過程中,對有疑問和異議的引進人才資料可采取相應的調查核實措施:可詢問與核查事項有關的單位和個人,查閱、記錄、復制申報人與辦理入戶有關的證明資料,并要求單位或個人對與核查事項相關的情況作出說明、提供相關證明資料;確有必要的,可對申報者進行綜合水平測試或技能實操測試。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按照審核部門要求如實提供相關情況和材料。
(三)強化崗位監管
受理、初審、審核和協助出具、核實相關資料的部門應當明確并細化工作流程和崗位責任,建立責任追究和監督制度。引進人才業務實行經辦負責制,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公共就業及人才服務機構均應保證有關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在申報過程中實行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和經辦人共同簽字負責制。初審、審核部門和相關經辦人員在審核材料中違反有關規定的,追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四)嚴查材料造假
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核,嚴厲打擊弄虛作假行為。經有關部門查實申報人存在隱瞞、欺騙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情形的,取消其申請資格,并把情況向引進單位、主管部門及各審批部門通報;已經入戶的,有關部門予以注銷,退回原籍。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公共就業及人才服務機構有上述行為的,經有關部門查實后,5年內不再受理該單位和機構辦理引進人才相關業務,并追究法定代表人和經辦人責任。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九、附則
(一)本市引進人才申請的受理時間為每年的3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本實施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三)增城、從化引進人才業務可參照本細則制訂本區域引進人才工作實施指南。
(四)軍轉干部和留學人員接收入戶具體實施細則另行制定。
本實施細則實施前有關部門頒布的規定與本實施細則不一致的,以本實施細則為準。《關于進一步規范人才引進申報工作的通知》(穗人社發〔2012〕55號)自本細則實施之日起廢止。
文章標簽:
學歷認證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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