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考試】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重要考點匯總(3)
時間:2017-03-10 11:04來源:未知 點擊:次
考點5:課程的類型 (一)按照課程內容的屬性,分為:學科課程與活動課程。 學科課程主要是學習間接經驗,活動課程則主要是學習直接經驗。 (二)按照課程的組織方式,分為:分科課程和綜合課程。 分科課程是從某一
考點5:課程的類型
(一)按照課程內容的屬性,分為:學科課程與活動課程。
學科課程主要是學習間接經驗,活動課程則主要是學習直接經驗。
(二)按照課程的組織方式,分為:分科課程和綜合課程。
分科課程是從某一學科領域選擇知識,并按照學科知識的邏輯結構加以組織的課程形態。綜合課程是指打破傳統分科課程的知識領域,組合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學科領域構成的課程。在小學主要是綜合課程,初中采用綜合和分科并舉的方式,高中主要是分科課程。
(三)根據課程管理、開發主體的不同,分為: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
國家課程是由中央教育行政機構編制和審定的課程,屬于一級課程。
地方課程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機構和教育科研機構編訂的課程,屬二級課程。
學校課程(也叫校本課程),通過對本校學生的需求進行科學評估,充分利用當地社區和學習的課程資源而開發的多樣性的、可供學生選擇的課程。通常以選修課或特色課的形式出現。
(四)根據課程的任務,分為:基礎型課程、拓展型課程、研究型課程
基礎型課程注重學生基礎學力的培養,即以“三基”(讀、寫、算)為中心的基礎教養。拓展型課程注重拓展學生的知識與能力,開闊學生的知識視野,發展學生各種不同的特殊能力,并遷移到其它方面的學習。常以選修課的形式出現。研究型課程注重培養學生的探究態度和能力。
(五)根據課程計劃對課程實施的要求,分為:必修課程與選修課程
必修課程是指國家、地方或學校規定學生必須學習的課程。選修課程是指學生根據自己的興趣、學術取向和職業需要而自由選擇的課程。
顯性課程亦稱公開課程,正式課程,是指在學校情境中以直接、明顯的方式呈現的課程。顯性課程的主要特征之一是計劃性,這是區分顯性課程和隱性課程的主要標志。隱性課程亦稱潛在課程、隱蔽課程,這詞最早由美國教育學家杰克遜在1966年提出的。
(七)古德拉德將課程分五個層次:理想的課程、正式的課程、領悟的課程、運作的課程與經驗的課程。
理想的課程,即由研究機構、學術團體和課程專家提出的應該開設的課程;
正式的課程,即由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課程計劃、課程標準和教材,我們平時在課程表中看到的課程即屬此類;
領悟的課程,即任課教師所領悟的課程,這種領悟的課程可能與正式課程之間會產生一定的距離,正所謂“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
運作的課程,即在課堂上實際實施的課程,在實施中,教師常常會根據學生的反應隨時進行調整;
經驗的課程,是學生在課堂學習中實實在在體驗到的東西,也即課程經驗。
考點6:課程內容的組織方式
縱向組織是指按照知識的邏輯序列,從已知到未知、從具體到形象的先后順序組織課程內容。
橫向組織是指打破學科的知識界限和傳統的知識體系,按照學生發展的階段,以學生發展階段需要探索的社會和個人最關心的問題為依據組織課程內容,構成一個個相對獨立的內容專題。
邏輯順序是指根據學科本身的體系和知識的內在聯系來組織課程內容,是傳統教育派的主張。
心理順序是指按照學生心理發展的規律來組織課程內容,是現代教育派的主張。
直線式指把課程內容組織成一條在邏輯上前后聯系的“直線”,前后內容基本不重復,即課程內容直線前進,前面安排過的內容在后面不再呈現。
螺旋式指在不同階段、單元或不同課程門類中,使課程內容重復出現,逐漸擴大知識面,加深知識難度,即同一課程內容前后重復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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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資格考試教育教學知識教育教學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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